2017年某日,被告何X驾驶【鄂*****】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湖北省某路段时与原告邹X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原告邹X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,事故发生后,原告邹X被送往某人民医院... 查看详情 >>
2017年某日,被告驾驶曹X驾驶【鄂*****】号牌小轿车行驶至某市某路段与骑电动车的原告朱X相撞,造成原告朱X受伤,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原告被送往某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... 查看详情 >>
2018年某日,被告驾驶【鄂*****】号小型轿车在南*路**学院将原告撞伤。本次事故经武汉市公安局洪山交通大队认定为被告马X事故全部责任,原告无责。经法医鉴定膝关节8级、踝关节1... 查看详情 >>